「教育大視野」《新視野經濟學》教學研討會(三)花絮
日 期︰ 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
時 間︰ 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
地 點: 屯門大會堂地下會議室
新界屯門屯喜路3號
講 題 1︰ 訂立全面競爭法的形式與利弊?
講 者︰ 曾澍基教授
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教授,現任港府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貨幣發行委員會委員,以及港府程序覆檢委員會委員等。研究興趣包括競爭政策、貨幣局經濟學及中國經濟發展等。
講 題 2︰ 新高中經濟科的規劃及教學理念
講 者︰ 陳志文老師、郭偉強老師
資深經濟科老師,現任中學經濟科科主任,著有《新視野經濟學》、《高考微觀經濟學》、《高考宏觀經濟學》、New Horizon Economics、Advanced Level Microeconomics及Advanced Level Macroeconomics。

Economics

新視野經濟學教學研討會

曾澍基、陳志文、郭偉強

新高中經濟科課程推行在即,除加入了新課題,更增設選修部分,相信不少老師正忙於為新課程的規劃作出準備。香港教育圖書公司首次推出全套《新視野經濟學》New Horizon Economics課本及教材,以配合新高中學制。《新視野經濟學》教學研討會已於四月十八日舉行,並邀請到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教授曾澍基教授以及兩位資深經濟科老師主講,包括陳志文老師及郭偉強老師。

首先,陳志文老師及郭偉強老師與在場老師分享新課程的教學編排。兩位講者均建議老師於教學上可從先淺後深著手,並舉出多個示例讓老師參考。另外,兩位講者亦講解了新課程應注意的地方,並建議老師融會貫通各個課題 及照顧個別學生能力上的差異,希望藉著是次研討會,和同工交流,釐清課程、擬題及評卷的要求。

現場展示了本公司最新的
《新視野經濟學》系列教材及配套
陳志文老師 (左) 及
郭偉強老師 (右)

隨後,曾澍基教授與在場老師探討選修部分其中一個新課題「反競爭行為及競爭政策」的影響及訂立全面競爭法的看法。曾教授開首先從三個角度 — 表現、結構及行為去審察反競爭現象,並利用多個示例分析不同類別的反競爭行為,包括壟斷及卡待爾、濫用支配地位以及橫向及縱向限制行為。除此之外,他又提到很多國家都有處理競爭法的組織,以美國及歐洲最多,唯香港暫未有真正實行競爭法。

他又與在場老師探討及回顧從1987年到2001年香港競爭政策的發展。香港政府從1987年開始管制個別行業,主要是電訊業及廣播業,並偵查這些行業有否違反競爭法。到1992年,政府委託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若干行業的競爭法分析。到2001年,政府更強化了電訊業競爭法條文,並成立了上訴委員會。曾教授最後亦提到香港政府仍在進行諮詢競爭法的立法,相信需經過一段時間才可真正落實。

經過兩位講者深入的講解,相信出席老師都必有所獲。而且,大部分出席者均表示本社《新視野經濟學》既能緊貼時事,又能培養學生多角度思維,加上教材配套齊備,相信能助老師及學生面對新高中經濟科課程的挑戰。

曾澍基教授與在場老師分享
「反競爭行為及競爭政策」的看法
一眾嘉賓參與是次
《新視野經濟學》教學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