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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手法

學習舉例論證的寫作手法

定義:
選擇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個別事例,來論證觀點,這種論證方法叫做舉例論證。

舉例:
例一: 「臣聞之胡齕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何可廢也,以羊易之。」』不識有諸?」
例二: 「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說明:
例一是說齊宣王見牛無罪而死,恐懼得發抖,於是產生了不忍之心,決定以羊代替牛。例二是說君子不忍殺生,更不要說吃牠們的肉了,所以君子總是遠離庖廚。這兩個例子都說明齊宣王和君子都有不忍之心(仁心)。舉這兩個例子,目的是要勸說齊宣王行仁政。

分析:
舉例論證,是議論文中常用的手法之一。孟子舉這兩個例子使自己的論證有事實根據,更有說服力和雄辯性,從而使齊宣王信服,進而接受他的仁政觀點。

學習對比論證的寫作手法

定義:
舉出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今昔、正反、是非、難易、成敗、得失、輕重等)加以對比,顯示事物的本質,這種論證方法叫做對比論證。

舉例:
例一: 「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明足以察秋豪之末,而不見輿薪。」
例二: 「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

說明:
例一中,「百鈞」與「一羽」,一極重,一極輕,是對比(正反對比)。「秋豪之末」與「輿薪」,一極細微,一極巨大,也是對比(正反對比)。例二中,「推恩」的結果是「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的結果是「無以保妻子」,兩者又是對比。

分析:
孟子用例一這個對比,是為了突出「不為也,非不能也」的觀點;用例二這個對比,是為了突出「推恩」的必要性。在議論文中,為了強調或突出某一點或某個側面,常常運用對比的手法,通過兩相對照,以達到強調或突出某一點或某個側面的目的,從而為自己需要論證的論點服務。

學習誇張的寫作手法

定義:
誇張是指借助藝術想像,通過對事物作擴大或縮小形象的描述,以突出事物的主要方面和本質特點,加強表現效果的一種寫作手法。

舉例:
例一: 「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
例二: 「明足以察秋豪之末,而不見輿薪。」

說明:
例一中,「力舉百鈞」誇大了常人所能舉的重量,而「一羽」極言其輕,這都是誇張的說法。例二中,視力能見極其細微的「秋豪之末」,而不能見巨大的一車柴薪,也是一種誇張的說法。

分析:
誇張的手法能夠深刻地、形象地揭示出事物的本質特徵。例一中的力能舉百鈞而不能舉一羽,例二中的目能察秋豪之末而不能見輿薪,顯然是不可能的。通過誇張,揭示了這種「不可能」的本質。聯繫本文,則齊宣王既有不忍之心(仁心),而不能行仁政,也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有仁心必能行仁政;所謂不能行仁政,實際上是一種藉口。

學習比喻論證的寫作手法

定義:
用比喻的方法來證明正確的論點,駁斥錯誤的論點,這種論證方法叫做比喻論證。

舉例:
例一: 「挾太山以超北海
例二: 「為長者折枝」

說明:
例一「挾太山以超北海」,比喻不能做到的事。例二「為長者折枝」,比喻舉手之勞、輕易可行的事。

分析:
例一、例二兩個比喻,是說理的比喻。這種比喻能夠把抽象和難懂的道理具體化、淺顯化,使人容易理解和接受。孟子運用這兩個比喻,是說宣王行仁政並不像「挾太山以超北海」那麼難,而是像「為長者折枝」那般容易。

學習問答法的說理方法

定義:
問答法是以雙方對話的方式來解說和介紹某種事物的一種說理方法。

舉例:
本文是孟子齊宣王對話的記錄,是一篇語錄體的文章。全文均採用問答法。

說明:
全文以說理為主,通過兩人的對話逐步展開。先是齊宣王孟子關於 的霸業,孟子避而不答,而引入王道思想的討論中去,引起了宣王的興趣。孟子乘機指出保民是施行王道最重要的途徑,並以宣王以羊易牛一事,指出宣王對牛有不忍之心,而不忍之心正是施行王道的基本條件,這使宣王大為高興,樂於追問下去。孟子又指出宣王的仁心及於禽獸而不至於百姓,正是具備仁心卻不行仁政,這是不願去做,而並不是做不到。宣王追問不願做與做不到的區別,孟子則以「挾太山以超北海」和「為長者折枝」作比喻,說明不能與不為。最後孟子力陳推恩可以得天下的道理,勸導宣王權衡利害輕重,推行仁政。整個說理過程,都以一問一答的方式進行。

分析:
這種問答法的說理方法,闡述事理如抽絲剝繭,有條不紊,使全文脈絡分明,條理清晰。同時,孟子利用對話,採取主動,步步進逼,引導對方,使人覺得他議論縱橫,氣勢磅礡,從而加強了感染力,取得了游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