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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龍袍

 

龍袍是指皇帝專用的袍,是上下連屬的通身袍,這種服飾上的花紋與圖案均有特定的規格,而且講求精巧的刺繡手工,以顯示皇帝尊貴的身份。由於皇帝穿著的袍多繡有龍形圖案,故稱之為「龍袍」。龍袍的形態以及圖案,歷朝也有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明黃色作為宮廷的專用的顏色,其實是始自唐代的。唐高祖武德年間,頒下詔令,禁止臣民的服飾採用明黃一色,從此,明黃色的袍成為皇室服飾的專用色調,文武百官以至平民百姓不得僭越。960年,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授意黨羽替其「黃袍加身」,表示擁立其為帝,故此,「黃袍」就是「龍袍」的別稱,也是「皇帝」的身份象徵。

據《清史稿‧輿服志》中記載:「龍袍,色用明黃。領、袖俱石青,片金緣。繡文金龍九。列十二章,間以五色雲。領前後正龍各一,左、右及交襟處行龍各一,袖端正龍各一。下幅八寶立水,襟左右開,棉、袷、紗、裘,各惟其時。」可見龍袍上有金龍9條,袍領的前後各繡一條正龍,左、右及交襟位置各繡一條行龍,馬蹄袖前端各繡一條正龍,還有一條則繡於衣襟裡,因此,從正面或背面來看,都可以找到五條金龍,而金龍全數有9條,故配合皇帝「九五之尊」的身份。而龍袍的下擺繡有八寶、水浪山石的圖案,寓意為一統山河、綿延不絕和萬世升平的涵蘊。可見龍袍發展到清代,不論形制、工藝、圖案以及色彩方面,已有嚴格的規定。

清代沿用舊制,把傳統祭服中的十二章紋繪繡在龍袍身上。「十二章纹」就是十二種紋樣,包括為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意味著皇帝的權力「如天地之大,萬物涵覆載之中;如日月之明,八方照臨之內」,是表現「至善至美的帝德」。

十二章紋各有取義,分述如下:

  • 「日」:以太陽中的金雞為圖案,含光明照耀之意;
  • 「月」:以月亮中的玉兔為圖案,有光輝照臨的意思;
  • 「星辰」:以星象為圖案,常以北斗星為主,象徵皇恩浩蕩,普照四方;
  • 「山」:以山石為圖案,比喻皇帝的個性鎮定穩重,也表現出他能治理四方水土的能力;
  • 「龍」:繡以雙龍,一隻向上,另一隻向下,相互對望。龍是一種中國傳說中的神獸,可呼風喚雨,又神通廣大,且變化多端。比喻皇帝可以隨機應變,善於審時度勢。
  • 「華蟲」:以一隻雉(雞)為圖案。雉的色彩華麗,紋理奪目,故取其意來象徵皇帝的文書為「文采昭著」。
  • 「宗彝」:「宗彝」是古代祭祀的一種器物,通常是一對的。器物的外表多刻有虎紋和蜼紋,象徵帝王兼有忠、孝兩全的美德。
  • 「藻」:則是水草,意為皇帝的品行猶如水草的冰清純潔。
  • 「火」:以上升的火焰為圖案,比喻皇帝行事光明磊落。
  • 「粉米」:就是白米,意思是皇帝對萬民滋潤化育,安邦治國,表達出重視農桑的態度。
  • 「黼」:以斧頭為圖案,表示皇帝做事決斷英明,不拖泥帶水。
  • 「黻」:以兩個「己」字相背,取其明辨是非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