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視野通識教育》「講題:香港法治的理想與現實──從爭議中看法治的實踐」戴耀廷教授主講花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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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香港」單元談及法治與社會政治參與,當中不少課題極具探究性,一些更包含爭議性,例如:《基本法》對香港法治有多重要?人大釋法令法治受損? 民主選舉是否等於法治?為加強老師對這個課題的掌握,本公司於11月14日特別邀請了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教授,嘗試從不同角度分析多個關於香港法治體制的議題及探討一下香港法治的發展方向。
戴教授首先講述有關法治的理念,分享法治的概念是源自西方國家,並以不同四個階段或層次發展,分別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及以法達義。戴教授就著這個階段逐一講解有關概念,並舉以事例說明。而法治的目的是要確立憲法及制度,並建立法治文化,令人民擁有共同的法律及法律體制的意念、價值、期望及態度。
戴教授更指出香港的法治方向及改善建議,提出定期進行更全面的法治評估,包括「以法達義」的各個層面及法治文化,以提供資料讓法治建設可針對有缺欠的方面作出對應。最後,戴教授透徹地回應老師的提問,淺易地解釋何為商議性公義的程序作完結是次研討。
戴教授首先講述有關法治的 理念 |
在場老師細心聆聽講者的講解 |
戴教授透徹地回應老師的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