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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能源科技與環境
──通識教育科(中四至中六)課程析論之三

科學、科技與環境

新高中的通識教育科課程,共有三個學習範圍,包括「自我與個人成長」(單元一)、「社會與文化」(單元二至四)和「科學、科技與環境」;後者計有兩個單元,依次是「公共衛生」和「能源科技與環境」。

《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有關於這個學習範圍的簡介,指出:「人們確實需要了解大自然及自己周圍的環境,並為人類的未來,就所遇到的實際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接著又強調「科學與科技的進步大大改善了人們的生活,也漸漸被認為是解決難題的良方,但也同時引發了其他嚴重的問題,其中不少為人們的生活帶來負面影響,特別是在健康和環境方面。」學習範圍內列出的兩個單元,分別就健康(公共衛生)和環境(能源科技與環境)作了探討。

課程指引亦列舉了這個學習範圍的目標,認為學生透過學習經歷應可達到以下六項:
1.了解科學與科技對公共衛生和環境的影響,以及當中的含意;
2. 應用科學、科技與環境的知識,處理影響現代社會的議題;
3. 培養科學化、批判性、富創造性和獨立的思考能力,以建構知識和解決問題;
4. 培養對有關科學、科技與環境範疇的意念和觀點的理解能力和溝通能力;
5. 覺察有關科學、科技與環境的社會、文化和道德議題,並能在這些議題上作出判斷和有識見的決定;
6.尊重大自然及一切生物,並成為致力保護社會及環境的負責任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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