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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柳詒徵對獲取歷史知識的意見

柳詒徵憑著多年來從事教授歷史學的經驗,對於如何獲取歷史知識,方法有四,分述如下:

第一、選擇恰當的歷史教本:他認為人生短暫,而史事卻繁多,不論是過去的或是現在的歷史,我們也「應留心」。而且,除了注意本地的歷史外,還要對「外國的史事,也應考究」。然而教科書只是屬於「魚網式」的設計,「雖則能有綱有領,但是中間盡是空穴」,即如「乘火車一樣,從起點到終點,時間固很快,但是沿途的一切情形,都祇是一瞥而過,沒有得確切的真相」,故要認識歷史的全面性,則「最好還是看《紀事本末》、《通鑑》、《易知錄》等,較為有用」。柳氏強調唯有研讀這類的歷史讀物,才「能夠得看他 [歷史] 的一切經過情形,方不至有所誤會」。

第二、運用考據的方法:考據就是考訂史料的方法,講求考證的功夫。與柳氏齊名的歷史學家陳垣有言「考證貴能疑其疑而後能致其思,思而後能得期」,故從事考據需要有良好的判斷能力。在整理歷史文獻的過程中,它是整理與鑒別史料的重要法門,這可以包括版本、目錄、校勘、辨偽、訓訪、輯佚等幾個方面。由是,柳氏認為「考據的方法,是一種極好的治學方法」,不過,他亦提出「須慎防畸形的發達,不要專在一方面或一局部的用功,而忽略了全部」,而必須要顧及歷史的整體性。

第三、必須了解史書的體例:柳氏指出中國古籍中,「史之有例,亦惟吾國所獨創,他國史家莫之能先」。事實上,「古代史籍體制孔多,申叔時所舉,有《春秋》、《世》、《詩》、《禮》、《樂》、《令》、《語》、《故志》、《訓典》諸種。後世體制,要皆有之演進。其最著者,則本紀,世家、表、書、列傳都出於《世本》也。……史體相沿,有演變綜合而無創作。而人事之有聯屬者,必各有特質分著於某篇某體之中。縱橫交錯,乃有以觀其全,而又有以顯其別。」不過,即使「官局修史,雜出眾手,要亦必有共循之例」,故此,「治史學者就其全書尋繹,亦可見其例意」。在眾多中國史書的體例中,雖則「按史之為例,有去取焉,有差等焉,有聯散焉,有序第焉,有片語之例,有全書之例,有編年與紀傳相同之例,有二體獨具之例」,但是,史書多有一定的體例,「由動作事為皆有規律,至於記言記事,亦必有共守之規律。自王朝之史至諸國之史,一皆據以為書」,因此,治史者必需仔細閱讀體例,方能了解全書的內容要旨以及著書者的撰述原則。只要「治史者能如此用心,則觸處洞然,一切皆得是非之公矣」。

第四、培養民族的自尊心:柳氏認為中國人治史,應有強烈的民族自尊心,但切忌過分標榜或輕視自己的歷史,以偏概全,而要切切實實地去認識和理解,這才合符治學之道。他曾娓娓解釋道:

「至於附會之病,尤有可為隱痛者,國不自振,誇大之習已微,以他族古初之蒙昧,遂不信吾國聖哲之文明,舉凡步天治地,經國臨民,宏綱巨領,良法美意,歷史相承之信史,皆屬可疑。其疑之者,以他族彼時不過圖騰部落,吾族似不能早在東亞建此大邦;復以輓近之詐欺,推想前人之假託,不但不信為事實,即所目為烏托邦之書,亦不敢推論其時合以有此理想。祇能從枯骨斷簡,別加推定,必至春秋戰國之紛裂,始能為秦漢之統一。而春秋戰國,秦漢制度思想之所由來,亦不能深推其故,至其卑葸已甚,遂若吾族無一而可,凡史跡之殊尤卓絕者,匪藉外力或其人之出於異族,必無若斯成績。此等風氣,雖為梁氏[梁啟超]所未料,未始非梁氏有以開之。故論學立言,不可不慎。不附會而誇大,則卑葸而自誣。程子所謂與學者言如扶醉漢,扶得東來西又倒者也。斯賓塞既深譏愛國之偏,又歷陳砭國之失,學者倘研閱其說,或亦可補劉[劉知幾]、章[章學誠]、梁氏諸說所未備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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