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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歷史研究的因果關聯

梁啟超指出歷史研究重「說明事實之原因結果」,他說:「不談因果,則無量數繁賾變幻之史跡,不能尋出一系統,而整理之術窮;不談因果,則無以為鑒往知來之資,而史學之目的消滅。」這點與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相同,只因「宇宙之因果律,往往為複的非單的,為曲的而非直的,為隔的伏的而非連的顯的,故得其真也甚難。自然界之現象且有然,而歷史現象其尤甚也。」但是,他強調史學與自然科學所談的因果關係是不能同日而語的,解釋道:「歷史為人類心力所造成,而人類心力之動,乃極自由而不可萬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數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由是,斷斷不能把自然科學的因果觀套在歷史學的身上,他有感「今必強懸此律以馭歷史,其道將有時而窮,故曰不可能;不可能而強應用之,將反失歷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

梁氏對於歷史學和自然科學這兩門學科作了一個詳細的比較說明,共有三點重要的區別:
一、自然科學是「常為反復的完成的」,歷史學則「常為一度的,不完成的」;
二、自然科學是「常為普遍的」,歷史學則是「常為個性的」;
三、自然科學是「為超時間空間的」,歷史學則是「恆以時間空間關係為主要基件」。

進一步來說,自然科學的特點在於在同一環境條件下,其必產生相同的結果,並有「萬人公認之純客觀的因果律」,諸如「二加二即四」抑或「水由氫氣和氧氣所組成」等定律,均不論在哪個年代和國家,其因果關係也不會改變。然而,相對歷史學而言,情況卻迴然不同。梁氏指出「每一段史跡,殆皆在前進之半途中,作若行若止之態,常將其未竟之緒之一部分貽諸方來,欲求如自然科學之截然表示一已完成之定形定態以供人研究者,殆不可得」。由是,「蓋歷史純為個性發揮之製造品,而個性直可謂之無一認同……歷史上只有一個文藝復興時代,更無絕對與彼相同之第二個時代;世界上只有一個中華民族,更無絕對與我相同之第二個民族。凡成為歷史事實之一單位者,無一不各有其個別之特性。」在這種情況下,歷史學家的任務就是「在此種極散漫極複雜的個性中而覷見其實體描出其總相,然後因果之推驗乃可得施」,他們必須釐清瀚浩繁複的史料,使讀者能一目了然,當然這亦關乎「作者頭腦明晰之程度何如,與其文章技術之運用何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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