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1 2 3 4 5 6 7 8 9
八、治史的範圍及其分類

梁啟超為治史的範圍作了一個具體的分類,歸納起來,共分為五種專史,計有(一)人的專史,即舊史的傳記年譜一類;(二)事的專史,即舊史的記事本末一類;(三)文物的專史,即舊史的書志一類;(四)地方的專史,即舊史的方志一類;及(五)斷代的專史,即舊史的斷代史一類。誠如梁啟超自言專史的分類不獨以上五種,但「粗略分類,所有專史大都可以包括了」。他並對此作了一個深入的說明,詳述如下:

首先,關於「人的專史」方面,這是以人為主要的研究範疇,即「考察某一個人在歷史上有何等關係」。梁氏強調「一個人的性格興趣及其作事的步驟,皆與全部歷史有關」,由是,「凡真能創造歷史的人,就要仔細研究他,替他作很詳盡的傳。而且不但要留心他的大事,即小事亦當注意。大事看環境、社會風俗、時代;小事看性格、家世、地方、嗜好、平常的言語行動,乃至小端末節,概不放鬆。」他還進而提出史家應在每一個時代裡,宜先找出具有代表性的人物,然後「把種種有關的事變都歸納到他身上」,如此一來可以了解「時勢及環境如何影響到他的行為」,二來能夠體察「他的行為又如何使時勢及環境變化」。而從「人的專史」研究當中,史家自然得益於「第一,可以拿著歷史主眼,歷史不外若干偉大心物集合而成,以人作標準,可以把所有的要點看得清清楚楚;第二,可以培養自己的人格。知道過去能造歷史的人物、素養如何,可以隨他學去,使志氣日益提高」。因此之故,個人與歷史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

其次,關於「事的專史」方面,這是以事為主要的研究範疇,即「把歷史過去的事實看成為史蹟的集團,彼此便互相聯絡」。梁氏認為「要從[重]新把每朝種種事實作為集團,搜集資料,研究清楚。大集團固然要研究,再分小點,亦可以研究。凡集團事蹟於一時代有重大影響的,須特別加以注意」。進一步來說,他主張「研究歷史的人,應當挑出一極大之事,作為集團,把旁的事實,都歸納到裡面,再看他們的關係影響。」更提議不妨考慮「若干人分頭去把所有事的集團都弄清楚,那末全部歷史的主要脈絡就可一目瞭然了」。

此外,關於「文物的專史」方面,這是以文物典章社會制度為主的研究範疇,即把各種文物典章社會制度等「分別部居,一門一門的作去」。梁氏指出舊史中的書志「很籠統,很含混,無從下手,亦不容易研究明白」,故對於有志於「文物專史」的史家,他建議道:

「一部分一部分的研究,先分一個大綱,如經濟文藝學術民族宗教……等,一二十條,再於每條之下,分為若干類,如經濟之分為財政租稅;文藝之分為文學美術;學術之分為經史;民族之分為原始遷徙同化;宗教之分為道佛等。擇其最熟悉,最相近者,一個時候作一類,或者一個人作一類。久而久之,集少成多,全部文物不難完全暢曉了」。

簡言之,就是史家宜從小的項目入手,「愈分得細愈好」,而且「須上下千古,貫徹通融」。梁氏曾以經濟史為例,提出經濟史下有財政,財政之下又有租稅,租稅之下也有關稅,故宜先從關稅著手研究,諸如「中國外國及關於關稅的資料都要把他搜集起來,看關稅如何起源,如何變遷,如何發展,關稅不平等的原因事實影響如何,乃至現在的關稅會議如何召集,如何進行,關稅自主的要求如何運動,一一記載,解釋明白。」得見梁氏提倡治史宜「分小類」,以達成「分擔研究」的好處。

還有,關於「地方的專史」方面,這是以地區為主的研究範疇,即考察區域在「各時代發達之跡」。梁氏指出中國礙於「版圖太大,各地的發展,前後相差懸殊。前人作史,專以中央政府為中心,祇有幾個分裂時代以各國政府所在地為中心,但中心地亦不過幾個……究未能平均分配。」由是,他認為「如欲徹底的了解全國,非一地一地分開來研究不可。普通說中國如何如何,不過政治中心的狀況,不是全國一致的狀況,所以有作分地的專史之必要。」而且,他更提出作地域史的研究,宜「廣博點分」,則「可以分為幾大區,每區之中,看他發達的次第精細點分,可以分省分縣分都市。每縣每市,看他進展的情形。」因此之故,梁氏一貫主張以細目來作研究,只有「破下功夫」,慎密考察,則各地的「歷史風俗事故人情」可以顯露出來,屬於一項「用力甚少,而成效極大」的工作。

最後,就是「斷代的專史」方面,這是以時代為主的研究範疇,即了解各個時代的重要特色和轉變,是「全通史的模型」。梁氏反對舊史的斷代史專「以一姓興亡作標準」,認為這已是不合時宜的做法,這是由於「歷史含繼續性,本不可分。為研究便利起見,挑出幾樣重大的變遷,作為根據,勉強分期,尚還可以」,而執意於一家一姓的帝王興衰來反映時代,則顯得「毫無意義」和「太呆板」了。他主張「皇帝儘管常換,而社會變遷甚微,雖屬幾代,仍當合為一個時期。皇帝儘管不換,而社會變遷極烈,雖屬一代,仍當分為幾個時期」。而梁氏亦坦言「分期是勉強的,一方面不當太呆板……換一方面,又不當太籠統,粗枝大葉的」,有見及此,他仔細地把古代中國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春秋為一個時期,戰國為一個時期,兩漢為一個時期(或分或合均可),三國兩晉南北朝為一個時期,隋唐為一個時期,宋遼金元明為一個時期,清分為兩個時期」。從這種分期中,可以看出梁氏主要以「社會變遷」作準則,從中能夠體會到「思想學術政治經濟改換的大勢」。

 

1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