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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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史記》的內容和體例
《史記》內容

《史記》內容,上起黃帝,下至漢武帝時止,包括了二千六百餘年間的史事。全書一百三十篇(亦稱一百三十卷),共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分為「本紀」、「表」、「書」、「世家」和「列傳」五類(表3):

  1. 本紀:十二篇,以帝王世系為中心,概括敘述歷代大事,形式近於編年體,但較為簡略,有如全書的總綱。本紀有兩種,年代遠的以朝代為主,如〈夏本紀〉、〈殷本紀〉、〈周本紀〉;年代近的以帝王為主,如〈秦始皇本紀〉、〈項羽本紀〉、〈高帝本紀〉等。
  2. 表:十篇,是把重要的史事和人物按年代、地區用表格形式譜列出來。主要是年表,如〈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等;此外,夏、商、周三代年次不明,故只按世系列為〈三代世表〉;秦楚之際,政治變化急劇而複雜,所以採用逐月記事方式,而成〈秦楚之際月表〉。
  3. 書:八篇,分類記載典章制度,包括政治、經濟、文化以至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有關問題。如〈天官書〉記天文,〈曆書〉記曆法,〈河渠書〉記錄天下主要河流和水利工程,〈平準書〉主要敘述漢初經濟情況。
  4. 世家:三十篇,記錄周代各主要封國諸侯的興衰和漢初諸侯王的事跡;地位相當於諸侯的人,也列為世家,如〈孔子世家〉、〈陳涉世家〉、〈蕭相國世家〉等。
  5. 列傳:七十篇,篇幅最多,載錄重要人物的生平,有個人的獨傳,有時代相同或行事相關的二人或數人的合傳,也有按人物性質而列為一類的類傳或特殊事業傳,如〈游俠列傳〉、〈滑稽列傳〉;此外還有國內少數民族傳、屬國傳、外國傳。最後〈太史公自序〉一篇,記述司馬遷自己的身世和撰書目的、寫作經過,及全書的篇目、內容等。

表3《史記》內容概略

類別 篇數 >內容 篇目舉例
(1)本紀

12 以帝王世系為中心,敘述歷代大事。 以朝代為主:〈夏本紀〉等。
以帝王為主:〈秦始皇本紀〉等。
(2)表 10 用表格形式按年代、地區譜列主要史事和人物。 世表:〈三代世表〉。
年表:〈十二諸侯年表〉等。
月表:〈秦楚之際月表〉。
(3)書 8 分類記載典章制度,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 〈禮書〉、〈樂書〉、〈封禪書〉、〈河渠書〉、〈平準書〉等。
(4)世家 30 記載周代及漢初主要封國諸侯的事跡,地位相當於諸侯的也列入。 〈吳太伯世家〉、〈孔子世家〉、〈陳涉世家〉、〈蕭相國世家〉等。
(5)列傳 70 載錄重要人物的生平。 〈伯夷列傳〉、〈老子韓非列傳〉、〈刺客列傳〉、〈朝鮮列傳〉、〈滑稽列傳〉等。

 

這種分類記載歷史的體裁,稱為「紀傳體」。上述五類之中,分別具有三種不同的性質,即以時間為綱的本紀、表,以事類為綱的書,和以人物為綱的世家、列傳。換一個角度說,主要組成部分的世家和列傳,連同本紀都是傳的性質,只是所述人物的社會地位不同而已,故此紀傳體實際上是以人物傳記為中心的一種寫史形式。雖則各自獨立成篇,但又互有關聯,全書可以合成一個整體。它既能扼要列舉歷史發展的大概,又可詳細記述有關的史事;既便於考見個別人物活動情況,而又顧及典章制度的沿革。這是《史記》的一大特色,也是紀傳體的優點。

不過,今日所見的《史記》,有些篇章錯落不全,可能全書並未經過司馬遷最後定稿,也有部分是由於後世傳寫脫漏所致。後人做了不少續補工作,所以書中有多處敘述武帝末期以後的事情。補得最多的是生於司馬遷稍後的褚少孫,此外有名字可考的不下十餘人。中國古書中有這個情況的很多,不獨《史記》如此。幸好司馬遷原著的精神和面貌,基本上還沒有受到損壞。另有一些學者則為《史記》作注,最重要的有三家,今本都附在《史記》正文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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