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內容,上起黃帝,下至漢武帝時止,包括了二千六百餘年間的史事。全書一百三十篇(亦稱一百三十卷),共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分為「本紀」、「表」、「書」、「世家」和「列傳」五類(表3):
類別 |
篇數 |
>內容 |
篇目舉例 |
(1)本紀 |
12 |
以帝王世系為中心,敘述歷代大事。 |
以朝代為主:〈夏本紀〉等。
以帝王為主:〈秦始皇本紀〉等。 |
(2)表 |
10 |
用表格形式按年代、地區譜列主要史事和人物。 |
世表:〈三代世表〉。
年表:〈十二諸侯年表〉等。
月表:〈秦楚之際月表〉。 |
(3)書 |
8 |
分類記載典章制度,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 |
〈禮書〉、〈樂書〉、〈封禪書〉、〈河渠書〉、〈平準書〉等。 |
(4)世家 |
30 |
記載周代及漢初主要封國諸侯的事跡,地位相當於諸侯的也列入。 |
〈吳太伯世家〉、〈孔子世家〉、〈陳涉世家〉、〈蕭相國世家〉等。 |
(5)列傳 |
70 |
載錄重要人物的生平。 |
〈伯夷列傳〉、〈老子韓非列傳〉、〈刺客列傳〉、〈朝鮮列傳〉、〈滑稽列傳〉等。 |
這種分類記載歷史的體裁,稱為「紀傳體」。上述五類之中,分別具有三種不同的性質,即以時間為綱的本紀、表,以事類為綱的書,和以人物為綱的世家、列傳。換一個角度說,主要組成部分的世家和列傳,連同本紀都是傳的性質,只是所述人物的社會地位不同而已,故此紀傳體實際上是以人物傳記為中心的一種寫史形式。雖則各自獨立成篇,但又互有關聯,全書可以合成一個整體。它既能扼要列舉歷史發展的大概,又可詳細記述有關的史事;既便於考見個別人物活動情況,而又顧及典章制度的沿革。這是《史記》的一大特色,也是紀傳體的優點。
不過,今日所見的《史記》,有些篇章錯落不全,可能全書並未經過司馬遷最後定稿,也有部分是由於後世傳寫脫漏所致。後人做了不少續補工作,所以書中有多處敘述武帝末期以後的事情。補得最多的是生於司馬遷稍後的褚少孫,此外有名字可考的不下十餘人。中國古書中有這個情況的很多,不獨《史記》如此。幸好司馬遷原著的精神和面貌,基本上還沒有受到損壞。另有一些學者則為《史記》作注,最重要的有三家,今本都附在《史記》正文之下。